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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短汛

2008年11月

音著协起诉百度侵权索赔百万

据知识产权报消息,11月13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起诉百度网讯科技公司(下称百度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
原告音著协诉称,《我的祖国》等50首歌曲,是该协会会员作词的音乐作品。百度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网站上提供这些歌曲的歌词复制存放在网页上,长期供网友在线浏览和下载,以赚取高额的广告费用,构成了对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犯,且经音著协自2005年起多次交涉,百度公司仍拒不解决有关问题,主观过错非常明显。故将其诉上法庭,并提出索赔总额高达上百万元。

上海知识产权仲裁院成立

10月29日,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的分支机构——上海市知识产权仲裁院成立,专门负责处理设计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的仲裁案件。据了解,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今年来受理并仲裁了一批国内及涉外的知识产权仲裁案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下,上海市知识产权仲裁院成立了。由专家、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律师、资深离退休法官等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及第一批61名仲裁员,将根据国内外当事人的指定,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仲裁案件。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月”活动在全国法院系统展开

北京日报报道,11月3日起至11月底,以“司法护权、激励创新”为主题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活动月”活动在全国法院系统展开。法院将举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公开开庭并征求意见、公布典型案例、集中宣判、出台措施等活动。据发言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表示,学习和贯彻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深入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意见》。

2008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国际版权论坛在京举行

据新华社消息,10月27日至29日,由国家版权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版权局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承办的“2008 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在北京举行。同期还召开了为期两天的,由国家版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办、中国新闻出版报和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承办的“2008国际版权论坛”。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严隽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迈克尔•凯普林格尔出席博览会和论坛开幕式。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开幕式上作主题演讲。

中国首家在线版权交易网站开通

11月20日,首家版权门户网站——中国国际版权交易网(www.icocen.com,ICC)正式上线运营。ICC版权网是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构建的版权信息和服务平台,今后,版权人将可通过此网在网上转让版权。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KTV侵权首案开庭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CAVCA)以拒缴版权使用费为由,在北京多家法院起诉200多家KTV歌厅,据悉这是CAVCA首次大规模诉讼,也是国内最大一宗卡拉OK版权费集体民事诉讼案。
北京市东城区法院10月29日开庭审理上述集体民事诉讼案的第一起案件。东方鑫地(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娱京红歌厅、北京东方金柜娱乐有限公司的3家KTV被控提供点唱歌曲却未缴纳著作权使用费,CAVCA向每家KTV索赔20万元。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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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

微软通过黑屏方式警告非法用户

2008年10月21日起,微软在中国开始对Windows和Office的安装拷贝进行正版验证。微软通过自动更新下载到用户电脑上的验证工具会自动检测验证用户电脑上安装的 Windows XP和Office是否为正版软件,如果使用了盗版软件,用户会不断收到正在使用盗版软件的提示,并被强制插入多处明显的提醒标志,未通过正版验证的 Windows XP还将被每小时黑屏一次。同日,微软又发出一则新闻消息称:“将每年的10月21日设立为微软‘全球反盗版宣传日’,其中包括多项本地和全球性计划,在全球49个国家通过各种教育计划和执法行动打击非法的盗版和假冒软件。”并表示,“中国也加入了‘全球反盗版宣传日’的行列之中。”
此项活动在中国引起一片哗然,很多人指责微软侵犯了物权和隐私权,也有人怀疑微软安装后门偷窃个人数据,更有甚者说微软此前故意放纵盗版等形成垄断局面后再拉网收鱼。媒体特别是互联网上的发言中混杂着愤怒、恐慌、无奈等多重复杂的情绪,尽管如此微软的PR部门依然毫不动摇地捍卫公司的立场。国家版权局阎晓宏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可以理解微软公司的维权的心情,但是应该注意方式方法,应该考虑中国的国情,适当降低正版软件的价格。

中国音著协抵制百度盗版出见成效

根据北京日报9月26日消息,近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MCSC)对外发布消息,由于百度盗版音乐等一系列不当做法,音乐界发起的“品牌广告主拒绝百度 ”号召已有成效:世界电子巨头LG公司已有所行动,从2008年8月1日起,不会在mp3.baidu.com上投放任何形式的广告。
今年6月,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国际唱片业协会以及20余家著名音乐公司,共同发表声明——联合抵制百度侵权盗版行为,倡议广告主和广告客户爱惜自身品牌形象,拒绝在百度做任何形式的广告投放。

百度推出新歌试听频道试图走出MP3音乐侵权困境

10月20日,备受MP3音乐版权困扰的百度与众多唱片公司合作,推出了新歌试听频道(http://xinge.baidu.com/),提供在线试听歌曲、查看歌词等服务,但未提供歌曲下载。百度也没有像MySpace、Facebook、YouTube等网站那样提供购买正版音乐的链接。
百度已多次因MP3音乐版权问题招致官司缠身,唱片公司和音乐著作权人组织向百度的涉嫌侵权行为发动猛攻,形式不一而足。更为恐怖的是,受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国际唱片业协会的号召,今年9月起,一些主流厂商考虑到品牌形象已暂停在涉嫌版权纠纷的百度MP3上投放广告。

上海卡拉OK版权使用缴费全面展开

9月28日,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代表会员企业与权利人代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订协议,采用集体缴纳方式进行“团购”。在同日举行的上海卡拉OK版权使用集体缴费启动仪式上,首批54家卡拉OK经营企业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约,涉及卡拉OK包房3500多间,缴纳版权使用费近千万元人民币。
2006年8月,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首次明确提出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12元/包房/天。今年8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价格为11.1元/天/终端(包房)。
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和权利人代表进行了3个多月的谈判,最终达成了上海采取集体购买版权使用权的方法,即以协会会员拥有的12000间包房数作为担保,从而得到在国家版权局公告范围内的团购价:行业协会会员单位2007年4元/天/终端(包房),2008年6元/天/终端(包房)。目前,上海已有 70%以上的卡拉OK企业委托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进行版权缴费谈判。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将采取各种维权措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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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

国家版权局回应番茄花园案,称营利与否均属侵权

据知识产权报消息,国家版权局负责行政执法的有关官员9月5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日备受关注的“番茄花园盗版案”(8月份会报有报道)是“打击网络盗版专项行动”期间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盗版网站营利与否均属侵权。微软公司在6月向国家版权局进行了举报,并向公安部门报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了该案件。
“番茄花园盗版案”发生后,有网民对番茄花园网站提供下载免费盗版软件是否构成侵权表示疑问。这位官员对此表示,凡是未取得著作权人同意,擅自在网上复制、改编、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均属侵权行为,而不是以网站是否营利来决定的。同时,很多所谓的提供免费下载的网站,是用“免费”来吸引用户访问,通过点击率获得广告收入,或者通过在下载用户电脑中安插各种插件、广告软件甚至是流氓软件以获得“返点”等营利模式进行变相的经营性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这种行为以营利来定性。

上海首次判决盗网络程序牟利刑事案

根据9月10日法制日报的报道,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高江斌、王超和周吕兵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 5万元。
高江斌等3人为网络高手,在开设网上商店的同时兼顾干起了偷盗著作权的勾当,非法获取网络游戏《海盗王ONLINE》更名《51海盗王》后,又租用服务器在互联网上非法运营,牟取违法所得。据悉,这是上海首起因偷盗网络程序牟利而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8年1月18日至2月27日间,该51海盗私服网站就开始运营,通过出售虚拟的武器、装备给玩家以牟取利益,违法所得达人民币18.6万余元。

5家KTV首获著作权许可证

据从文化部等主办的“落实阳光工程、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消息,上海好乐迪、福建欢唱、云南温莎、北京首都豪情和北京唐会5家KTV经营企业获得首批颁发的《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具有了合法使用中国音像著作权协会管理的卡拉OK节目的资质。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已有数百家卡拉OK经营场所进入等待领取许可使用证的队列,对全国卡拉OK经营场所的播放内容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的服务系统也即将完成并推出。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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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

卡拉OK终于有了正式的收费标准

已持续两年多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事件终于有了新进展。2008年8月1日,结合全国抽样计次数据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CAVCA)发布公告明确了2008年各地区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标准。其中,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价格为11.1元/天/终端(包房),最低的贵州为8.0元/天/终端。详细数据参见 http://www.cavca.org/news01-47.html。

上海市版权局培训会部署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008年8月13日,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速企业正版化进程,由上海市版权局主办、商业软件联盟和中国软件联盟协办的上海市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班于上海市举行。上海市版权局负责人在会上再次强调了政府对上海市企业实施软件正版化的工作要求,并对下一步的推进和深化工作进行了部署。上海版权局的负责人表示,企业软件正版化的推进工作是市版权局最近几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政府一方面将通过培训和宣传教育帮助企业树立尊重软件知识产权的意识,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自觉购买正版软件、主动完成正版化的企业给予表彰;对问题突出、拒不改正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将通过“黑名单”制度予以曝光。商业软件联盟和中国软件联盟的专家为与会企业代表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软件资产管理知识的培训,提示企业使用盗版软件将面临的法律风险。

奥运会后中国将集中清查收缴盗版奥运题材音像制品

针对目前国内一些地区的音像制品市场上出现的盗版奥运音像制品现象,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于2008年8月18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清查收缴侵权盗版北京2008奥运会开幕式和奥运会相关题材音像制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扫黄打非部门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地音像市场、繁华地区、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进行全面清查,如发现设计奥运的侵权盗版制品要全部收缴。通知指出,各地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对当地音像出版复制单位的监管,建立奥运会相关题材音像制品报备制度,认真审查授权委托手续,坚决防止未经授权的音像制品通过正规渠道流向市场。

篡改Windows XP、非法提供下载,番茄花园站长被捕

2008年8月20日,苏州市公安局向媒体证实,在番茄花园一案中,一名主犯和一名从犯确实已经落网,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此次被拘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洪磊是番茄花园网站(www.tomatolei.com)站长,也是番茄花园版Windows XP作者。番茄花园版Windows XP拥有众多个性化的主题界面可以选择,同时优化了正版Windows XP的各种应用软件,提升了系统运行速度。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国内安装使用番茄花园版Windows XP的用户数在千万级以上,市场占有率达1/3左右。番茄花园网站成立于2003年,主要为用户提供最新版的番茄花园版Windows XP的下载,同时还提供其他软件下载以及论坛、博客、图铃等服务。像番茄花园此类提供盗版软件的论坛一般有三种获利途径——销售盗版光盘、捆绑软件、网络广告。据部分用户称,在番茄花园版Windows XP中发现了阿里巴巴的竞价、3721、一搜、多多QQ表情、CNNIC、播霸网络电视等流氓软件。据称,警方调查洪磊银行账户发现有200多万元存款,怀疑就是通过销售垃圾软件预装权的手段获得的。同日,微软中国向媒体证实,对于番茄花园的盗版活动,微软的确向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进行了投诉,并得到了高度重视。据法律专家估计,此案最高可判7年监禁。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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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

国家版权局320万元奖励打击盗版先进

据国家版权局网站消息,2008年6月底,国家版权局对120家单位和94位个人给予329.5万元的奖励,以表彰他们在查处侵权盗版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据悉,这是中国首次对查处侵权盗版先进者进行奖励。此次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包括重庆市版权局、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四支队、福建省“扫黄打非”稽察队等单位及北京市版权局版权执法处胡海涛等人。奖励金额来自国家版权局2007年设立的“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资金”。
根据《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对查处或协助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和单位将给予1万元至10万元奖励。

土两被告因篡改微软许可协议获刑

7月15日,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侵犯微软公司著作权罪案宣判,被告人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姜某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14万余元;两被告人违法所得29万余元全部退还微软公司。 2006年7月,一用户从徐某、姜某出采购了价值人民币429,269元的微软公司开放式许可协议。2007年8月,该用户因升级微软软件产品的需要,访问微软公司网站核查采购记录时,发现被微软公司记录在册的采购数量仅为其总采购的小部分产品,用户联系微软公司核实情况,由此案发。徐某、姜某合谋,通过篡改微软公司开放式批量许可协议的方式,非法获利达人民币29万元。

文化部卡拉OK内容管理系统开始在全国推广

KTV交版权费已是大势所趋,但按什么标准收费,一直是大众关心的问题。之前,国家版权局制定出“12元/天·房”的标准,如今,文化部推出“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这个系统将自动统计点唱率,KTV按点唱次数交版权费
7月23日时报讯,今年年底前,文化部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将在广州全面普及推广,推广的原则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免费安装“黑匣子 ”,用于监控歌曲的点唱率,并按“次数”收取版权费,标准是每间包房每天4元钱25首歌。而未肯安装文化部“系统”的K厅,则将按国家版权局“12元/包 房·天”的标准收费。
另据福建省海峡都市报报道,8月起,福建省将陆续启动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试点,2010年可全面投入使用。这套管理系统不但能监管卡拉OK场所的经营内容,还具备按歌曲播放次数收版权费的功能。
另据今报报道,7月23日在“郑州市开展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建设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会议”得知,郑州已有18家KTV装上了此套卡拉OK内容管理系统。会议结束后,又有10家KTV经营者签署了交费协议。
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该系统到2010年将在全国推广使用。

中国首份VOD曲库正版化文件出炉

7月23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AVCA)发布了《关于促进卡拉OK点播设备供应商使用曲库正版化的备忘录》,首次明确规定了VOD厂商将配合音集协收取卡拉OK歌厅的著作权使用费,敦促新装客户(含重装客户)向音集协交纳著作权使用费,对拒不向音集协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歌厅,VOD厂商必须拒绝向其提供曲库。音集协认为,以上办法是实现卡拉OK曲库正版化的唯一方式。
据了解,目前,与音集协签订《备忘录》的企业已经达到11家。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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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

中国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08年6月5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到2020年把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具体条文请参见 http://www.jetro-pkip.org/html/ztshow_BID_212.html

中国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为期四个月

中国国家版权局消息,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6月12日起至10月15日将联合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表示,今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中国举行,为防止针对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非法转播行为,加强奥运版权保护,各地版权、公安、信息产业部门要根据《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政府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有关协议、《著作权法》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此外,本次专项行动还将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治理,以清理和整顿视频类网站为重点,对未经授权传播他人各类作品的视频网站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加大对大型网站及专门从事传播音乐、电影、软件、图书、游戏等内容的网站的主动监管力度,帮助建立健全版权管理制度。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成立

筹备时间长达十年之久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China Audio-Video Copyright Association,简称CAVCA)于5月28日下午在京召开成立大会。CAVCA成立后管理的权利包括音像节目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发行权等。今后,该协会将代表音像权利人逐步解决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单位合法使用音像节目的版权问题。协会将从中国音像协会接手并全面推进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对拒不向协会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该协会将采取民事、行政和刑事的措施,严厉打击侵权使用者。

三大音乐协会以广告警告百度

6月3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和国际唱片业协会三大音乐协会已经联合起来对百度施加压力,他们要求百度放弃其MP3搜索方式,否则,他们会要求百度的广告客户撤出投放的广告。此前,三大音乐协会已经给广告公司发出了一封公开信,要求后者“仔细考虑是否应该在一个盗版媒体上投放广告”。虽然百度并未提供音乐的直接下载,但是这些音乐协会仍认为,MP3音乐搜索服务提供的链接地址助长了盗版。其中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称:“百度是中国最大,也最难控制的盗版音乐传播者,抵制百度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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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会召开

5月20日至21日,由国家版权局主办、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承办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会”在深圳召开。会议对国家版权局草拟的《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实际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于1997年1月由国家版权局制订颁布,2003年7月重新制订并颁布,是著作权法的配套行政规章。为了更好适应数字环境下版权保护发展的形势需要,及时解决中国版权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新问题,国家版权局主办、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承办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会。据介绍,此次修订重点一是增加行政处罚种类,二是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门槛下调,三是网络盗版适用的管辖原则,四是为了打击网上盗版行为,方便办案人员调查取证,做出一些新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法院、浙江、湖南、福建、广东、重庆等省市版权局和深圳市公检法机关以及全国版权领域的学界和业界代表参加了会议。

土豆网败诉著作权官司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土豆网运营商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公司因侵犯电影《疯狂的石头》的著作财产权,被判立即删除土豆网上的侵权电影,并赔偿享有该电影网络信息传播权的新传在线(北京)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万元。电影《疯狂的石头》在中国大陆区域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新传在线(北京)公司独享。而土豆网的注册用户将电影《疯狂的石头》上传至土豆网供公众在线播放。土豆网辩称,土豆网上所有内容都是用户上传的,自己仅仅是网络存储空间的提供者。土豆网通过计算机按照特征码进行自动识别,一旦有盗版或者侵权就会予以删除。由于《疯狂的石头》没有特征码,权利人也没有发函通知,故自己并不知道该电影涉嫌侵权,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从土豆网的后台设置分析,土豆网有权利和能力去掌握和控制侵权活动的发生。然而,从不同用户先后多次在土豆网上发布《疯狂的石头》的事实来看,土豆网怠于履行其应尽的审查和删除义务。
事实上,不知土豆网一家遭遇到类似的问题。视频网站版权问题的解决,目前看来仍十分艰难,而视频网站的版权问题活跃度,已经超越了针对搜索引擎的诉讼。在未来,类似视频机构的版权诉讼必将更为频繁。

中国动漫版权服务平台南方中心投运

5月20日,中国动漫产品版权服务平台南方中心正式投入运作。南方地区动漫产业相关机构、企业及专业院校可通过这个平台享受专业、权威、快速的国产原创动漫作品版权服务和保护措施。去年10月,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无锡市共同设立“中国动漫作品版权服务平台--南方中心”,该中心主要为国内外特别是南方广大地区的原创动漫作品提供版权受理、版权登记、版权管理、版权检索、版权保护、版权交易等线上及线下服务。平台下一阶段将构建动漫产业协作体,继续建设动漫作品版权服务平台,发展动漫产业服务产品及合作计划,为成员单位提供价值评估、体系评测、资金支持等全方位服务。

美国微软公司携手数百家企业助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5月17日联合召开了苏州市软件著作权保护签约暨百家企业倡议仪式。双方签署了关于苏州市开展软件著作权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备忘录,旨在通过搭建正版软件服务平台、开展版权宣传、组织正版价值教育培训、推进软件正版化等主要四项举措保护软件著作权。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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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

娱乐基地因版权问题 4月在美起诉百度侵权

曾因版权问题接连起诉百度的原创音乐网站——娱乐基地(www.5fad.com)将于4月在美国再次起诉在纳市上市的百度。
去年7月,娱乐基地向北京市高院起诉,以“侵权”为由要求判令百度MP3停止对其1000余首著作权歌曲的搜索和深层链接行为,并索赔1亿元,成为国内索赔额最大的网络歌曲著作权侵权案。今年3月3日第2次庭审后,该案已进入合议庭合议阶段,预计5月底前判决。
这已是娱乐基地与百度在版权问题上的第4次交锋。2006年初开始,该公司以“百度MP3涉嫌侵权”为由三度起诉,但百度引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避风港”原则(网络服务提供商无主观过错不担责),多次规避诉讼风险。

微软向深圳市政府赠匾

4月1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于维东受微软公司副总裁南希・安德森委托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赠送了“保护知识产权,构建和谐社会”的匾额,感谢深圳警方于2007年7月成功破获某团伙跨国生产、销售盗版微软软件的特大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据了解,07年3月,深圳市公安局接到国家公安部通过广东省公安厅转来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线索,称深圳市福田区一特大跨国生产销售盗版微软软件的集团,通过互联网将大量盗版软件销售到美国、加拿大、印度等国。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案,07年7月2日,深圳警方缉捕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盗版母碟11张,盗版软件光盘、真品证书等共计7.4万多张,市场价值人民币11.3亿元。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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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

娱乐基地因版权问题 4月在美起诉百度侵权

曾因版权问题接连起诉百度的原创音乐网站——娱乐基地(www.5fad.com)将于4月在美国再次起诉在纳市上市的百度。
去年7月,娱乐基地向北京市高院起诉,以“侵权”为由要求判令百度MP3停止对其1000余首著作权歌曲的搜索和深层链接行为,并索赔1亿元,成为国内索赔额最大的网络歌曲著作权侵权案。今年3月3日第2次庭审后,该案已进入合议庭合议阶段,预计5月底前判决。
这已是娱乐基地与百度在版权问题上的第4次交锋。2006年初开始,该公司以“百度MP3涉嫌侵权”为由三度起诉,但百度引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避风港”原则(网络服务提供商无主观过错不担责),多次规避诉讼风险。

微软向深圳市政府赠匾

4月1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于维东受微软公司副总裁南希・安德森委托向深圳市人民政府赠送了“保护知识产权,构建和谐社会”的匾额,感谢深圳警方于2007年7月成功破获某团伙跨国生产、销售盗版微软软件的特大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据了解,07年3月,深圳市公安局接到国家公安部通过广东省公安厅转来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线索,称深圳市福田区一特大跨国生产销售盗版微软软件的集团,通过互联网将大量盗版软件销售到美国、加拿大、印度等国。深圳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案,07年7月2日,深圳警方缉捕犯罪嫌疑人13名,缴获盗版母碟11张,盗版软件光盘、真品证书等共计7.4万多张,市场价值人民币11.3亿元。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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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全国执法专项行动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印发了《“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方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强化并认真实施,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震慑力度,大力加强督导,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检查工作。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动员部署阶段。第二,组织实施阶段。第三,总结表彰阶段。“雷雨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特别是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和严重的冒充专利行为。“天网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

中国雅虎涉嫌侵权,被诉赔偿30万元

3月10日获悉,阿里巴巴集团下属中国雅虎网站因擅自传播热播电视连续剧《奋斗》,被该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独家所有人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称其发现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中国雅虎网站上提供该剧的在线播放服务,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香港TVB作品遭侵权获赔10万元

香港TVB公司乃香港大型著名娱乐公司之一,其节目及影视作品深受中国大陆地区观众喜爱。北京网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受香港TVB委托,诉浙江台州某网站在未经香港TVB授权情况下,擅自提供TVB公司5部影视作品的视频点播业务,侵犯了香港TVB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2万元。经法庭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和解,被告赔偿原告10万元人民币。

珊瑚虫版QQ作者一审被判入狱三年处120万元罚金

2008年3月20日,倍受各界关注与争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由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判决: “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被判入狱3 年,并处罚金120万元,此判决引起了知识产权界、法律界和广大网民的关注。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处处长赵秀玲表示,珊瑚虫版QQ侵权一案也是国家版权局重点关注的案件。目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猖獗,新情况层出不穷,国家有关部门将会加强打击。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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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

国有著作权管理引起关注

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国有著作权管理办法(草稿)》征求意见会于2008年2月15日在京举行,来自政府和研究机构的20多位有关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共同探讨了《国有著作权管理办法(草稿)》中提到的“国家享有著作权的可能性”等有关问题。据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有著作权管理办法(草稿)》主要是希望解决“国有著作权的范围”、“国有著作权取得的时间”、“如何规定国有著作权的登记和公告”等问题。属于国家的著作权一定要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告程序才能由国家取得。

中国正版电影网站联盟吹响网络视频反盗版“集结号”

2008年1月8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电影版权保护协会、夸克电影网及联合网视、人民网、千龙网、中国网、百度、凤凰网等多家合作网站在京宣布启动 “中国正版电影网站联盟”合作计划,联盟网站将严格自律、相互监督,公开承诺“坚持正版,打击盗版”。根据艾瑞市场咨询最新发表的《中国网络视频研究报告》显示,每年中国网络视频市场收入的复合增长率约为60%,2010年该市场规模有望达到34亿元。作为网络视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线影视收看及下载的人数占到网民总数的36.3%。全球首家正版免费电影网夸克电影网 (www.quacor.com) CEO李璐瑒说“目前社会网站上盗版内容比例占到70%-80%;而视频电影的盗版比重更是高达99%。”,并点名批评新浪、迅雷等大型门户网站。

中国公布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业绩

从国家版权局获悉: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于去年8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的第三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在公安机关和通信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共办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01件,其中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832件,罚款870750元,没收服务器123台,电脑51台,关闭339个非法网站,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1起。办理案件数量是2005年、2006年两年案件总和的1.6倍,没收服务器、关闭网站及移送司法机关的数量均超过2005年、2006年专项治理的总和。国家版权局同时还公布了2007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部分典型案件。

非法提供MP3音乐下载之嫌百度再度被诉

2008年1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百度侵犯包括《爱我中华》等共计50首歌曲著作权,要求百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赔偿。2月 27日下午,音著协联手北京源泉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召开记者会,正式向百度宣战,并称在百度全面彻底停止其侵权盗版行为前,不会再与其进行任何形式的谈判。
此前,百度也曾因为音乐搜索服务多次招惹诉讼,此度则是首个版权管理单位就音乐侵权行为向百度提起诉讼。去年12月份,国际唱片业联盟(简称IFPI)五家唱片公司诉百度案终审落定,百度在案件中胜诉。随后不久,IFPI再度组织3家唱片公司对百度发起诉讼。

P2P下载网站老大“迅雷”官司缠身

2008年2月15日,美国电影协会宣布代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索尼影片公司、派拉蒙影片公司等6个电影制片公司将深圳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指控迅雷为数百部盗版好莱坞电影的传播大开方便之门,侵犯了他们的版权,除向迅雷索赔700万元人民币之外,并要求迅雷为此事公开道歉。该官司与迅雷提供了《蜘蛛侠3》等好莱坞影片的下载链接有关。因提供免费下载电影《伤城》,迅雷的另一起侵权案件刚刚在2月3日结束,迅雷被判败诉,为此须向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赔付15万元人民币。“迅雷”在国内提供了“迅雷5”和“WEB迅雷”两个P2P(点对点)下载软件,即通过“迅雷”的P2P网络,网民可以下载到大量软件、影视内容等。权利人认为,“迅雷”作为P2P服务商,帮助网民下载盗版电影,对其电影版权造成侵害。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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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

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召开

2月10日,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移动、中海油等166家企业被授予“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示范单位”称号。国务院副总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组长吴仪发来贺信中对这些示范企业表示祝贺。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大会工作报告中说,目前全国已有近1500家大型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另有1300家企业被列入首批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名单。据悉,中国软件盗版率每增长10个百分点,就会造成软件销售直接损失近40亿元人民币,造成软件产业综合经济损失近70亿元人民币。可见,侵权盗版已成为制约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柳斌杰局长讲到,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依次推进”,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工作;各地和各行业每年都要明确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指标数量;力争经过五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实现中国企业使用软件全部正版化。“对申请上市的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应该作为重要条件之一”,柳斌杰表示。

美资企业使用盗版被处以史上最高额罚款

据新华日报报道,江苏省版权局和昆山市版权局去年12月28日共同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美资企业美而光交通运动器材(昆山)有限公司,罚款金额高达人民币80万元,为国内行政处罚金额最高的企业使用盗版软件案。
江苏省版权部门和台湾保护智慧财警察大队于2006年4月3日同步对美资美而光公司在台湾和昆山的两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均发现企业安装并使用了盗版软件。其中美而光(昆山)公司的研发室内4台电脑中共计使用8套盗版软件,总市值超过270万元,侵犯了PTC、CNC和欧特克公司等相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发生后,昆山市当地政府和版权部门多次上门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并希望美而光同著作权人面对面商谈赔偿事宜,但美而光一直采取回避态度,致使和解无望。江苏省版权局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可以对使用盗版软件企业处正版软件市值5倍以下罚款,最终决定对美而光(昆山)公司处以80万元罚款。

北京高院驳回上诉 雅虎中国音乐侵权案败诉

12月21日消息,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裁,维持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认定雅虎中国(Yahoo China)公司给音乐下载侵权提供便利而违反中国法律的判决。今年早些时候,时代华纳等音乐行业巨头起诉了雅虎中国,声称雅虎中国侵害了他们多达200 多首未经许可的歌曲版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50万元。
受理此案的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表示,雅虎中国应当对版权侵害行为承担一定责任,尽管这些音乐是被下载自非雅虎中国网站的第三方网站。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要求,雅虎要删除通向那些提供免费音乐下载网站的链接,并且因给其它免费音乐下载网站提供便利而被罚款20万元。雅虎中国当时表示对此判决不服并提出上诉。
据悉,尽管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中国音乐市场去年的总规模只有760万美元,不到全球唱片业市场规模的1%。代表全球音乐公司利益的国际唱片产业联盟(IFPI)预计,中国音乐市场消费量的85%为盗版,中国所有提供的下载音乐中超过99%为侵权音乐。

五大唱片公司vs百度版权官司

备受关注的国际唱片公司起诉百度侵犯音乐版权一案,2007年12月21日终于有了结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国际唱片业协会组织的五家唱片公司全部诉讼诉求,百度不侵权,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各方不得再进行上诉,这意味着百度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此案历时两年半,百度公司先后获得了一审和二审的胜诉。而在终审上诉时,原来的百代、华纳、环球等七大唱片公司中,百代和金牌相继退出诉讼队伍,选择与百度合作,双方将就音乐播放窗口中的广告收入进行分成。事实上,百代和金牌愿意“妥协”,也源自于百度态度的改变。据了解,早在两年前,百度的MP3搜索就悄然变身,不再是右键直接下载歌曲,而是在弹出页面中点击歌曲链接或搜索来源链接再行下载,并且在弹出页面上加了段版权保护声明称,“当权利人发现在百度生成的链接所指向的第三方网页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时,请权利人向百度发出‘权利通知’,百度将依法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或屏蔽相关链接”。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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