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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短汛

2007年11月

中国批准修改TRIPS协议议定书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修改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议定书》,以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公共健康之间的关系。根据议定书,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可以在因严重的流行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在未经专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国内实行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销售或从其他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成员进口有关治疗该疾病的专利药品。

第二届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开幕

由中国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11月7日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式。以“文化创意与人文奥运”为主题的本届文博会突出文化、创意、科技、奥运的完美结合,向世界推介中国文化创意的优秀作品。
作为第二届北京文博会的活动之一,以“加强版权保护,促进创意流通”为主题的“2007中国(北京)国际版权论坛——版权保护与创意产业发展论坛”于11 月9日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办。除了国家版权局、北京市版权局等政府部门的发言之外,来自英国的创意经济产业经济学界、美国电影协会及国内企业的代表作了发言。

江苏成立网络作品版权保护协会

11月22日,由江苏省多媒体通信局等七家单位发起,成立了江苏省网络作品版权保护协会。该协会成立后,将在省内网络作品权利人、信息服务内容商、网络运营商、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发挥着服务与协调、桥梁和纽带、沟通和自律的作用。职责包括建立与版权所有人合作的制度、培育守法经营的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大力培育具有江苏地方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产品等。

成都市成首个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

11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成都市举行了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授牌仪式,成都市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
2006年,该市的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商标新申请量和注册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等都位于全国同等城市的前列,在中西部则属首位,成都市科技竞争力在全国50个城市中的排名由2002年的第27位提升到第9位。

因方便盗版,P2P软件首度被判侵权

11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国内首例P2P类软件是否构成侵权作出判决,确认“PP点点通”故意帮网民未经合法授权,通过网络传播电影《七剑》的行为构成侵权,该软件开发者北京正乐佳科技有限公司被判令赔偿12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在主观上知晓侵权存在的前提下,故意通过其影视作品传播平台,向PP点点通软件用户非法传播电影《七剑》的行为提供了帮助,此举已侵犯了原告慈文公司享有的《七剑》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著作权。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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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

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成立

国家版权局网站消息,9月29日,国家版权局在京举行“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成立暨举报投诉电话公布仪式”,宣布“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正式成立,并公布了全国统一的反盗版举报投诉电话12390。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要求,国家版权局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设立了“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资金”,重点奖励举报及查处重大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单位及个人。为此,国家版权局制定了《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新成立的“反盗版举报中心”将具体承担奖励的执行工作。举报中心设立12390免费举报电话及网络举报邮箱jubao@ncac.gov.cn。

国家版权局发表《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2007年9月20日,国家版权局以本年度第二号公告的形式发布了《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http://www.gov.cn /zwgk/2007-09/30/content_765442.htm)。
根据该办法,凡满足一下条件者,均能获得10万元以下的奖励金:

  • 能够提供违法事实、线索或证据,举报对象明确、具体,对案件查处起到关键性作用;
  • 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掌握;
  • 举报事实清楚、查证属实,并依据著作权法律、法规及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相关规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香港500万元助力中小企业正版化

为了使企业和公众更好地了解刚修订的香港《2007年版权(修订)条例》,近日,香港知识产权署联合商业软件联盟(BSA)发起“软件资产管理咨询计划” 的活动。该署负责人表示,将动用超过500万港元的资金来资助此项活动。此次计划旨在协助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体制,加强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的安全,防止使用盗版软件。据悉,该活动将延续至明年4月,将于5万家机构建立联系,重点针对中小企业,除了推广使用正版软件外,还提供免费上门的咨询和培训服务。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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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

中国海关获世界海关组织表彰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在世界海关组织第109/110届年会上,中国海关以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而荣获“2007年打击假冒和盗版成就奖”。据悉,这是中国海关首次获得该荣誉。2000年以来,中国海关每年查获的知识产权案件均以30%左右的幅度增加,截至2007年第一季度,全国海关共查获各类进出口侵权案件8400件,案值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截至2007年8月,已经有5332家企业向海关总署申请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备案的知识产权达11352件。
2006年,全球反假冒组织曾授予中国海关“全球反假冒年度政府机构嘉勉奖”。

河北省一企业因使用盗版软件赔偿权利人70万人民币

近日,河北省泊头市京泊汽车模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泊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由法院调解的和解协议,赔偿软件权利人UGS公司人民币70万元,并采购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UGS NX正版软件。
2005年6月,河北省沧州市版权局在收到举报后对京泊公司进行了司法检查,发现其设计部门的若干电脑中装有UGS NX盗版软件。然,京泊拒绝与权利人达成的最终的和解协议,权利人UGS公司不得不于2006年4月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7月,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后经法院调解,两公司与2006年12月底达成和解协议。

国美、苏宁和微软签约 大卖场拒售盗版电脑

9月26日,国美电器和微软在京签约,国美集团(包括国美、永乐等家电卖场)承诺全国760多家销售电脑的连锁店内,不销售盗版Windows操作系统电脑。
国美通过向众多电脑供应厂家的 “规模化采购”,再加上微软给予的大力支持,使得国美能够以较低的成本采购预装正版Windows Vista系统的电脑。国美将通过“搭送赠品”和“降价促销”的方式,保证连锁店内预装正版Windows Vista系统的电脑零售价不高于专业IT卖场——电脑城的“裸机”。
上周,苏宁也宣布与微软达成战略合作,从今年“十一”黄金周开始,苏宁将通过全球标准化的采购模式,向市场全面推出预装有微软正版操作系统的电脑产品。苏宁也通过类似的手段使消费者在使用正版操作系统的同时得到了极大的优惠,平均成本降低上千元。
国美、苏宁为中国最大的电器分销集团。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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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

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联合部署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8月1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07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8月至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 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据悉,这是为了贯彻国务院《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的要求而策划的。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准备、集中治理和总结三个阶段,以大型网站和专门从事电影、音乐、软件(游戏)、图书等作品传输的专业网站以及网吧为重点监管和查处的对象,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立即予以取缔,并要求探索建立依据《著作权法》对互联网进行监管的长效机制。通知进一步要求,版权、公安、电信主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版权、公安、电信主管部门的协作,建立有利于网络版权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信息产业部将于9月份开始审查SP的版权代理资质

据搜狐IT(it.sohu.com)消息,信息产业部将在9月份联合运营商对全国所有SP业务版权进行审核检查,一旦发现无版权资质等问题将做强制下线处理。目前全国SP约有2000家,其中85%的SP都以经营IVR(Interactive Voice Response)、彩铃、音乐下载为主。据内部人士透露,这些SP之中真正从权利人处获得正式授权的寥寥无几,大多数是以从CP处租借然后翻录为数字形式,或者从互联网上获取,市场混乱不堪。
进入2007年后,信息产业部对SP的监管力度明显加大,除了版权问题外,还包括SP市场存在群发短信诱骗消费、不明扣费、未明码标价、不良信息内容、虚假宣传等五类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

哈利波特中国“粉丝”自发翻译引起版权争论

喜爱《哈利·波特》的中国读者在完结篇《哈里波特与死亡圣徒》(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发行后,自发地开始翻译这本书,并在网站(www.pepo.cn)上陆续发表。这些超级粉丝们按照开源软件的项目管理方式将整书分成若干部分,各个小组分别进行翻译,然后提交到网上,有人专门负责校对。由这些粉丝组成的“国际巫师联盟”宣称7月31日之前就可以完成翻译,以飨嗷嗷待哺的哈利波特粉丝们。然而,拥有中文版版权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却对此感到不满,他们向权利人机构反映了这个问题。负责的是作者 JK 罗琳的代理“克里斯多夫-里特文学代理公司”( Christopher Little Literary Agency)表示,罗琳拥有《哈利·波特》系列的所有电子版权。 可能是受到了版权代理机构的警告,日前这个"哈迷"网站的自发翻译好像已经停止,在网站上有以下的告示:
“翻译组即日解散,翻译活动因种种原因不得不停止!!!”
“翻译哈利波特7不以商业赢利为目的,只是网友间的兴趣爱好交流,只是学术研究而已!!”

公安部“山鹰二号”行动侦破知识产权案件3775起

根据公安部日前公布的数字,自2006年3月公安部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山鹰二号”专项行动,截至2006年12月,全国公安机关供破获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775起,涉案金额2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698人。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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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

滚石、百度在MP3音乐下载上达成合作协议

2007年7月4日,百度与最大的华文唱片公司滚石唱片宣布,双方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滚石授权百度使用其所有华语歌曲供网民在百度MP3搜索上免费试听,而滚石和百度将为试听页面设计广告位,并通过广告商的赞助进行分成。今年1月16日,百度与国际唱片业巨头EMI百代达成了同样的合作协议。
自2002年11月百度推出MP3搜索服务以来,就麻烦不断。2005年9月26 日,包括百代在内的国际五大唱片巨头把百度告上法庭。作为原告的五大国际唱片公司(索尼BMG、华纳唱片、百代唱片、环球唱片以及新艺宝唱片有限公司)联合要求百度赔偿其经济损失167万元。这成为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互联网版权诉讼案件。不过百度公司却成功化解危机,成功说服百代开放版权,供用户试听。至此国际唱片公司联盟开始瓦解,滚石唱片步百代后尘与百度开展合作。
但是该合作仍只限于MP3歌曲试听,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下载MP3音乐。因此,预言可以解决MP3搜索和下载的所有版权问题还为时尚早。

《2007中国软件自主创新报告》发表

日前,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等10余位专家撰写的《2007中国软件自主创新报告》正式发表。报告指出,中国软件产业已经步入“腾飞阶段”,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截至2006年底,中国软件产业规模大4800亿元,同比增长23%;据估计,2007年该数字将达5800亿元。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萌芽阶段;
  • 1991年~1998年:起步阶段;
  • 1998年~2003年:兴起阶段;
  • 2003年~:腾飞阶段,融入全球化市场。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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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

杭州首获“版权保护示范城市”称号

因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突出成就,杭州市被国家版权局授予 “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称号,目前全国获此殊荣的仅此一家。6月15日国家版区局副局长阎晓宏来杭参加授牌仪式。杭州于2000年率先成立版权服务中介机构——杭州市版权保护管理中心,市政府于2004年完成正版化工作,在浙江省乃第一家。此外,背景音乐违法播放的处罚等版权执法亦敢作敢当,勇为天下先。2006以来,该市在扶持动漫产业方面作出了优异的成绩,初步形成以软件、数字电视、动漫游戏为代表的版权相关产业群,为人瞩目。
另,大连市曾于2005年6月获得版权局授予的“软件版权保护示范城市”。

关于中国动画产业的数据

据国家广电总局透露,自2004年国家推出《关于促进中国影视动画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至2006年,每年的国产动画片产量大体翻一番。2007年 1季度,国产动画片产量达到2.2万分钟,比去年同期产量增长7千分钟。另据国家工商总局信息,全国动漫制作机构已经接近5500家。

WCT、WPPT 6月9日生效,媒体大量报道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于6月9日在中国正式生效。去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两条约的决议,今年3月6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递交加入书。
围绕两条约生效,媒体进行了大量的报道,这无疑有助于普及著作权法律意识的普及。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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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

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在北京召开

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主办的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于4月24日在北京举行,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全国政协主席徐匡迪等出席并做了重要讲话。针对美国向WTO申诉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力问题,吴仪等在讲话中做了回应,并列举了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里的努力。另,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讲话中介绍了中国版权产业的增长情况。据概算,中国的文化和软件产业的产值已经超过8000亿元,以GDP增长率的2倍快速增长。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只有看到版权产业的增长才能找到版权保护的动力,我们衷心希望中国的创新产业能够快速发展。

上海版权中心成立

上海版权中心于5月初正式宣告成立。中心地处ACCS入住的知识产权院内,将集聚一大批版权相关的企业以及政府的相关支持机构。“十一五”期间,上海创意产业发展重点确定为五大类:研发设计创意、建筑设计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咨询策划创意和时尚消费创意。这些与版权产业都密切相关。

北京版权局查处游乐园侵权事件

日前,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接到美国迪斯尼公司代表的举报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非常重视,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与此同时,石景山游乐园方面已进行自查,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了紧急处理措施,有争议的卡通宣传画、带卡通人物的表演以及卡通玩具等已暂停展示、表演和销售,并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调查工作。
该游乐园大量模仿迪斯尼主题公园,不经过授权擅自使用权利人的动画形象,并且有意地打出“去迪斯尼太远、到石景山游乐园”的宣传口号。此事件在中国几乎没有见到报道,但是经媒体曝光后在日美等国家引起强烈的反响,在奥运会举办的前夕,在首都北京,在国营的企业内发生如此恶劣的侵权事件,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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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

上海选出 2006年度十大版权典型案例

根据人民网上海4月12日报道,由上海市版权局联合上海市法院系统推选出的“2006年度十大版权典型案例”日前公布,其中音像制品非法流通案2件,互联网侵权案4件。四川省等其他省市也都公布了当地的2006年度版权案例或者知识产权案例。

“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全国巡回演讲启动

(据新华社报道)“版权保护与创新型国家”全国巡回演讲活动4月1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启动,在此后约半年间,这个演讲团将在10多个城市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演讲团由知名版权专家、学者、官员和近年来的6家版权保护示范单位代表组成。
在19日的首场演讲中,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春田分别介绍了版权保护现状、国际形势、版权产业发展趋势和版权保护制度的最新发展以及版权制度对鼓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金山公司、三辰卡通公司等国内版权产业界知名企业的负责人,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实践,讲述了运用版权保护制度促进企业发展的实践经历。
1200余名各界人士听取了演讲报告。这次巡回演讲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国版权协会等共同举办。

版权犯罪的刑事责任愈来愈重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5日再次联合出台新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力度。
新的司法解释明显降低了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量门槛。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有其他严重情节”;复制品数量在2500张(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新司法解释规定的以上两个侵犯著作权罪的数量,较之2004年出台的司法解释缩减了一半。
根据刑法第217条的规定,“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侵权人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侵权人将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侵犯著作权罪“复制发行”的含义,以统一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罪名适用。规定,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刑法第217条规定的“发行”。

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发布

4月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办公室公布了《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根据该计划,今年中国将在10个方面,采取276项具体措施全面保护知识产权。

第一届国际内容产业与知识产权论坛将于5月末在沪举办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院和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法学院(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Austria)将于2007年5月29-30日在上海共同举办“第一届国际内容产业与知识产权论坛”( The First International Forum on Content Industr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CIIP)),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中国内容产业发展政策法律架构”。 ACCS将通过讲演等方式参加该论坛。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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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

2006年度刑事案件破案2300起

根据中国公安部发表的数字,2006年度,自专门针对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山鹰二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系统共立案刑事案件3000余起,其中破案2300起,逮捕犯罪嫌疑人3600余人。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知识产权诉讼审判指导意见

1月15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阐明了知识产权判案的原则和目标之外,还向各级法院传达了具体的政策和措施。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逐步加强

日前,为了发展现代化农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颁发2007年1号文件,要求提高农业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农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在基层法院增设知识产权审判庭

为应对知识产权相关诉讼逐年增加的倾向,北京市日前在东城区、西城区和丰台区基层法院增设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知识产权庭。至此,北京设有知识产权庭的基层法院增加到5个。

(ACCS上海事務所 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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